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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寒假期间教职工管理规定
2021-01-07 10:23 服装设计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0〕41号)和《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准确掌握寒假期间(2021年1月19日-2月27日)教职工健康及出行情况,妥善应对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现就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部门)在寒假前、寒假期间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职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牵头负责抓好教职工寒假期间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排查及报送工作,做实做细疫情排查,确保对本部门教职工底数清、情况明。教职工要如实准确报告行程轨迹、健康状态等信息,因瞒报、谎报、漏报行为造成疫情扩散者,将被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每日健康信息上报和进校申请

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2021年1月19日-2月27日教职工用“今日校园”APP进行健康数据上报,每日中午12点之前通过[教学评价]程序登录“报平安”,通过信息平台报送个人行程轨迹、健康情况和疫情接触史等真实信息。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员工原则上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入校园,实行提前申请审批备案制度,进校前一天在“企业微信”APP,通过[工作台]程序登录“服务中心”填报《校内人员假期临时进校申请单》。对进入校园的教职工需要进行健康检测,禁止体温异常者进入校园。

三、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

教员工寒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提倡市外出行。必须外出的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中层干部干部需经分管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审批;普通教职工教师需经部门领导和主管院领导审批。离苏3天之前在“企业微信”APP,通过[工作台]程序登录“服务中心”填报《疫情期间离苏申请表》,待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后方可出行。出市教师应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开学前提早返回苏州满足居家健康管理要求。

四、其他事项

教职工寒假期间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活动和不必要的外出,尽量不购买冷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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